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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细则、次数、及详细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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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细则、次数、及详细额度是多少

购买自住住房: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度与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住房贷款未结清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没有限制。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提取时实际已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贷款已结清的,在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还应不超过贷款结清时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不超过贷款最后一次结清金额。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婚职工在大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租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7600元/年;未婚职工在其他各县(市、区)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6000元/年。已婚职工在大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租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14400元/年;已婚职工在其他各县(市、区)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12000元/年。如一年内提取额度未达到上限,可分次提取。提取电话1762588677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