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公积金代办,盐城公积金代提,盐城公积金提取

一站式公积金提取代办服务、快速高效、正规渠道

服务热线:18914673172

咨询热线:17625886772

您的位置: 首页> 常见问题
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下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

          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下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购买房屋,或者在农村有宅基地需要建房,或需要装修房屋建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

职工家庭贫困,为国家评选的贫困户或特困户,那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与家庭开支;

职工租房居住,每月的租房费用超出了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

职工以前办理过商业住房贷款,目前还在还贷中,每个月都需要偿还月供,那么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注意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不可超过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

职工离休、退休,或者职工出国定居的,可以申请将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注销, 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也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一次性将公积金全部取出;

职工提取:17625886772(微信同号)